近日,《2020年第17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发布,涉及气象监测预报服务等领域的4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分别为《凉夏等级》《暖冬等级》《静止气象卫星S-VISSR数据接收系统》《海上风电场热带气旋影响评估技术规范》。
本次公布的《凉夏等级》国家标准分别对单站、区域及全国凉夏的指数、计算方法及等级划分进行了规定,便于对凉夏气候事件开展监测、预测、评价、科研及服务;《暖冬等级》国家标准有多项技术变化,如修改区域强暖冬和全国强暖冬的界定方法、修改经纬度网格划分的格距和有效网格面积的计算公式、增加全国强暖冬指数计算方法等;《静止气象卫星S-VISSR数据接收系统》原为气象行业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后,规定了数据接收系统的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适用于该系统的设计集成、安装调试、检验和运行维护等工作;《海上风电场热带气旋影响评估技术规范》明确了评估区域确定、资料收集与处理、热带气旋风险评估和热带气旋发电效益评估的技术方法,提升了评估的科学性、可靠性,为海上风电场风机选型、安全运维及风机设计提供重要保障。
据悉,现行有效的涉及气象领域的国家标准已有19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