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8年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抽查结果出炉

   2019-05-31 13

  本报讯 (龙志强 记者傅江平)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8年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报。据该通报,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6.7%,不合格项目集中于“验证额定剩余接通和分断能力”。

  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家用电器时,为防止人身触电、电气火灾及电气设备损坏,往往需要用到一种用电安全防护性产品,即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实现自动断电。作为房屋装修时必装的用电安全小型设备,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对于保障人们日常用电安全特别重要,其质量一直为监管部门所关注。

  此次通报显示,2018年第四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深圳市生产、销售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依据主要包括《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第1部分:一般规则》(GB/T16917.1-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第22部分:一般规则对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有关的RCBO的适用性》(GB/T16917.22-2008)等标准,抽检项目包括耐异常发热和耐燃试验、温升试验、剩余电流条件下验证动作特性、验证额定剩余接通和分断能力、在过电流条件下验证动作特性等项目。

  总体来看,2018年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共抽查14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8批次产品,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6.7%。

  从抽查领域来看,生产领域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而流通领域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1.4%,不合格产品均在流通领域发现,分别是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利鑫低压开关经营部、宝安区新安合胜通建材商行和光明区公明鑫华通电器店。由于生产领域是生产企业直接承担了产品质量的监管职责,较好地保障了产品质量的合格率,而流通领域中销售企业并不直接承担产品质量的监督职责,导致其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不合格产品发现率较高。

  从不合格项目来看,3个不合格项目均为“验证额定剩余接通和分断能力”,该项目极其重要,是该类产品CCC认证的强制性项目。如果此项目达不到要求,当线路中出现剩余短路电流时,产品在承载、接通和分断剩余短路电流时就可能造成爆炸损坏,或产品拒动而起火燃烧,进而危害到人身和设备安全。

  从不合格影响因素来看,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触头材料、尺寸和终压力的影响。如果触头采用劣质材料,或者尺寸偏小,或者终压力过大或过小,都会影响产品的正常使用。一旦线路中出现剩余短路电流时,可能使产品接通时不能正常分断,或者分断时电弧无法及时熄灭,进而导致产品熔焊,或者内部导电部件烧断使产品无法接通,或者操作机构损坏使产品不能闭合。二是零序电流互感器的影响。试验过程中出现产品通断时间较长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零序电流互感器饱和引起二次信号畸变或无输出,从而造成产品延时分断甚至无法分断。零序电流互感器饱和主要是选型不合理或者使用了劣质产品造成的。当产品不能正常分断,通断时间长,可能会烧断内部导电部件使产品无法接通,或者损坏操作机构使产品不能闭合。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选购和使用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应特别注意:应选购贴有CCC认证标志和使用说明书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产品标识应包含制造者的名称与地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短路能力、执行的产品标准、注意事项以及合格证明等;要从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电压等级、线路正常运行时的电流以及在线路和设备出现短路故障时可能产生的短路电流大小等,对使用场合的需求加以预估,选取正确规格的产品;在安装使用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和使用;大批量采购时,可随机抽样送到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以确保所采购产品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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