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沪府发[2011]1号),强化本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在2011年度中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系统进行汇总,并对全市建材质量监督抽检结果统计、确认,现将下列在2011年度中,全市施工现场建材质量检测存在不合格的21家建材生产企业予以全市通报、警示,请相关施工单位自即日起至一年内,加强对下列建材生产企业生产的建筑材料使用前的复试。依法禁止不合格材料用于在建工程,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