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落实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按照贵州省煤炭供应与外调煤炭到燃煤发电企业价格相近的原则,确定贵州省电煤出矿环节中长期合同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为每吨350-500元(5000千卡,含税),其他热值按其热值比相应折算;明确电煤现货交易价格合理上限。
之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消息,至5月9日,除秦皇岛港下水煤外,已经有7省区(内蒙古分蒙东、蒙西两个区域)明确了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和现货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其中,秦皇岛港(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为570-770元/吨,现货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为1155元/吨;山西(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为370-570元/吨,现货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为855元/吨。
(文章来源:中国煤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