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对我举报的物业不对承重墙违规洞处理的回复: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和第68条明确规定:“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我局不存在踢皮球,业主如发现有以上行为的可报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出面阻止,阻止不了报城乡执法局处理。 请问条例中指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指博罗县人民政府的哪个部门?据我了解并无任何部门对物业公司责令过什么,房管局表示不管了,让我报警处理,在此我想说一句“要他何用?”。请具体指出是哪个部门负债,我需要举报我们小区物业不处理那些违规洞问题。还请不要再转交房管局了,那个部门除了能找文件找条例外,并不作为,失望了失望了。如果本县区无此具体部门也请告知一声,好让我提早向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上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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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和第68条明确规定:“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我局不存在踢皮球,业主如发现有以上行为的可报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出面阻止,阻止不了报城乡执法局处理。 我局也已督促物业公司如发现存在以上行为需主动上报。关于上述提及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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