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厂房已经转固定资产又拿来以前的工程款怎么做账

   2018-10-30 44

  如果跟已结转的固定资产(厂房建筑)很相关,可将原固定资产退回在建工程状态,重新做账、确认结转;如果跟已结转的固定资产(厂房建筑)不怎么相关,比如属于比较独立的附属工程,可以单独记账结转。请根据贵公司实际情况择善而从。以前我们这没有财务,账务乱,不知道啥时候老板又找到以前的单据给我,我就不知道怎么做了,要是作为附属工程这个怎么做会计分录,求详细,我是新手,跪谢~一、如果是比较独立的附属工程,比如围墙、池、塔等附属建筑物,根据发票及建筑合同、验收文件等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借记:在建工程----XX工程,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或现金(注意检查建商的预付账款是否结清)。二、确认验收完成专转做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房屋建筑(可以下设明细如附属建筑;如果不设明细,每月手工excel之类辅助计提折旧);贷记:在建工程----XX工程。三、按照税法,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是20年,会计上如无特别理由,一般按照20年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增加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可以住人的房屋,一般涉及房产税问题,但围墙、池、塔等不能住人的附属建筑物则一般不涉及房产税问题。你懂的。

  展开全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二)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因此,计入该厂房的“固定资产”科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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