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又有新动作 功能型平台实施意见于2月1日起施行

   2018-10-30 29

  建设功能型平台是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四梁八柱”的重要组成。记者从1月18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本市推进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将于2月1日起施行。

  不同于企业,功能型平台体现公共科研属性,主要负责研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不同于科研院所,功能型平台采用市场化运作机制、企业化管理模式,并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从国际经验来看,功能型平台是连接产业界与学术界的桥梁。如比利时的IMEC(大学校际微电子研究中心),利用其在半导体行业的先进研发平台和高水平研究队伍,吸引了英特尔、索尼、华为等知名企业与其合作。

  据上海市科委主任寿子琪介绍, 2014年初,市科委选择上海微技术工业研究院进行试点,对标IMEC等国际一流机构,着力在体制机制改革、产业技术服务、高端人才集聚等方面加快推进。如今,作为上海第一个功能型平台,上海微技术工业研究院已在超越摩尔、传感器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研发出6轴传感器等若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孵化出一批创新型企业,并主办了国际物联网会议和展会。

  基于微工院的试点探索,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大力推进功能型平台立项和建设工作,研究先进的管理体制机制。在此基础上,起草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先后3轮征询各相关部门和区的意见,于去年11月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实施意见》明确了功能型平台的基本功能在于支撑产业链创新、支撑重大产品研发转化和支撑创新创业,核心能力是制定研发与转化的系统解决方案,具有较好的产品开发或验证能力。平台主要布局方向聚焦重大战略新兴产业,面向创新创业服务需求,重点打造若干研发类功能型平台和非研发类功能型平台。

  目前,上海已先期启动6个功能型平台,包括上海微技术工业研究院、石墨烯产业技术功能型平台、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功能型平台、上海临港智能制造研究院、类脑芯片与片上智能系统功能型平台和集成电路产业功能型平台。接下来,还将聚焦生物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创新创业服务等领域,初步培育18个功能型平台,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载体。

  随着《实施意见》的落实,功能型平台将在坚持非营利性机构定位的同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机制。特别是在财政投入模式上,功能型平台试点“机构式资助”方式。不同于传统的科研立项资助,“机构式资助”是将财政资金直接拨给机构,让功能型平台管理层拥有较大的经费使用权,消除过去“买酱油的钱不能买醋”这一尴尬,提高设备购买和技术研发的效率。

  与此同时,财政资金投入还有“退坡”机制。上海市财政局副局长金为民解释说,功能型平台是非营利机构,但提供收费服务,具有“自我造血”功能。运营初期,平台“造血”能力不强,需要财政全力支持;平台逐渐成熟后,财政资金占其收入的比重就可以不断下降,并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实现良性互动和持续发展。

  建设功能型平台是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四梁八柱”的重要组成。记者从1月18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本市推进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将于2月1日起施行。

  不同于企业,功能型平台体现公共科研属性,主要负责研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不同于科研院所,功能型平台采用市场化运作机制、企业化管理模式,并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从国际经验来看,功能型平台是连接产业界与学术界的桥梁。如比利时的IMEC(大学校际微电子研究中心),利用其在半导体行业的先进研发平台和高水平研究队伍,吸引了英特尔、索尼、华为等知名企业与其合作。

  据上海市科委主任寿子琪介绍, 2014年初,市科委选择上海微技术工业研究院进行试点,对标IMEC等国际一流机构,着力在体制机制改革、产业技术服务、高端人才集聚等方面加快推进。如今,作为上海第一个功能型平台,上海微技术工业研究院已在超越摩尔、传感器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研发出6轴传感器等若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孵化出一批创新型企业,并主办了国际物联网会议和展会。

  基于微工院的试点探索,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大力推进功能型平台立项和建设工作,研究先进的管理体制机制。在此基础上,起草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先后3轮征询各相关部门和区的意见,于去年11月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实施意见》明确了功能型平台的基本功能在于支撑产业链创新、支撑重大产品研发转化和支撑创新创业,核心能力是制定研发与转化的系统解决方案,具有较好的产品开发或验证能力。平台主要布局方向聚焦重大战略新兴产业,面向创新创业服务需求,重点打造若干研发类功能型平台和非研发类功能型平台。

  目前,上海已先期启动6个功能型平台,包括上海微技术工业研究院、石墨烯产业技术功能型平台、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功能型平台、上海临港智能制造研究院、类脑芯片与片上智能系统功能型平台和集成电路产业功能型平台。接下来,还将聚焦生物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创新创业服务等领域,初步培育18个功能型平台,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载体。

  随着《实施意见》的落实,功能型平台将在坚持非营利性机构定位的同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机制。特别是在财政投入模式上,功能型平台试点“机构式资助”方式。不同于传统的科研立项资助,“机构式资助”是将财政资金直接拨给机构,让功能型平台管理层拥有较大的经费使用权,消除过去“买酱油的钱不能买醋”这一尴尬,提高设备购买和技术研发的效率。

  与此同时,财政资金投入还有“退坡”机制。上海市财政局副局长金为民解释说,功能型平台是非营利机构,但提供收费服务,具有“自我造血”功能。运营初期,平台“造血”能力不强,需要财政全力支持;平台逐渐成熟后,财政资金占其收入的比重就可以不断下降,并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实现良性互动和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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