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于2012年11月6日经原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并于2013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下是对有效、合规的温湿度的要求:
药品仓库属于多温区配置的恒温仓库,受药品储存对恒定温度需求的普遍性,因此首要考虑就是“温区”因素。
通常设置“30℃以下”、“20℃以下”和“2~8℃”三个温区,相应称之为“常温库”、“阴凉库”和“冷库”。药品根据所需温度存放于不同温区的库房内,并要保证在库流程均在相应温区内进行操作。
通常情况下,对20℃以下的阴凉库面积需求最大,“2-8℃冷库的需求面积通常配置在整个库房面积的10%上下,也有不设30℃以下常温库的,具体对不同温区库房的面积设定,需要根据所经营储存药品的规模来确定。当然,某些药品是有指定温区要求的,如:8-15℃,那么就有必要设定特定温区库房面积。
由于是对恒定温度的需求,因此出于温度持续保持和电力成本的原因,势必要考虑库房的“保温”因素。
为实现库房保温,通常从“设备持续供冷”、“库房墙体保温”和“库门保温设计”等不同角度加以实施保障。
设备持续供冷,即提供整库不同温区供冷的装置设备,可以自动监测温度的限定值而启动从而形成周期性循环供冷。
库房墙体保温,即包括库房的四周墙体、库顶和地面的保温。墙体保温改造一般会采取“墙体附加外保温或(和)内保温”的方式,或者直接去除后重置保温库墙,保温材料在考虑保温效果的同时,必须遵循消防要求对材料的限定。库顶保温,需要考虑直接保温库顶和隔层库顶的不同方式选择,由于原有库房基建条件库顶承载能力存在差异,如果不足以悬吊选型的保温材料和原库顶已有如排风装置等,有必要在库顶先行配置钢构加固,如果是隔层库顶,还必须考虑隔层通风隔热、留出维修空间与入口、消防喷淋装置下探等问题。地面保温,有条件可以改造保温地面,以保障良好的恒温效果。
库门保温设计,其一是结合药品仓库的运作方式不同,设计配置不同的库门及其配套构成,如适合药品冷藏车后厢门直靠挂以软质保温接触性材料附加库门四周;设置以前后双库门组合的缓冲厢体,形成组合开闭模式;设置库门区域多库门配置的公共缓冲内(或外)月台;直接在库门上方加装风幕。其二是通过设计库门开闭逻辑达到保温效果,如进出分置或共享库门、规划有序出入的库门时间限制等。
通常情况下,温度与湿度存在着相互影响的情况,因此在合理温湿度范围内可以通过单向调节库房整体温度来调节库房的湿度。
移动增湿车和移动除湿机,是补充设备湿度调节的重要手段,也可实现局部湿度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