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分公司税务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2019-11-30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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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开全部一、如果分公司是非单独纳税的,可以不再新办税务登记证,但是要到总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具体程序是:填写内资企业适用的税务登记表3份,同时附2份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所有表上信息都填写总公司信息,贴总公司法人照片,贴上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总公司公章。只需在表上第7页上“所属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处填上分公司的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如果分公司有公章,将打印出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副本一份,并将分公司公章盖在此副本上以示分公司备案过;如果没有公章,请纳税人保存好自己的留存表,以备分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查阅。

  1、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一式三份,一份交国税,一份交地税,一份自己留存。填表说明:

  “投资方名称”填总公司名称,“投资比例”(如果全部为总公司投资则填写100%,如果还有其他人投资则按实际比例填写),“证件名称”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件号码”为总公司营业执照号;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要剪下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7、总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只提供复印件也行,但要加盖总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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