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市管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的监督管理,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负责所辖区域内建设
交通、水务、绿化、民防等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相应的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的监督管理。
(一)由发包单位或承包单位、委托人或被委托人使用本单位“法人一证通”登陆“上海城乡建设和
(二)填写《建设工程合同信息表》,合同双方分别在网上确认合同报送信息并进行数字签名。 (附:《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填表说明》)
(一)由发包单位或承包单位、委托人或被委托人使用本单位“法人一证通”登陆“上海城乡建设和
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建筑建材网”()—→项目类—→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系统,填报需要修
(二)持《合同信息修改或变更申请单》、合同副本和补充协议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监管部门办理修改或变更手续。
注:已报送合同信息中项目负责人变更,不作为合同信息变更的内容,按照项目负责人登记变更的有关规定执行。
持建设工程合同终止(废止)情况说明、《建设工程合同终止(废止)协议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监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合同终止(废止)信
由变更方使用本单位“法人一证通” 登陆“上海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建筑建材网
”()—→项目类—→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系统,填写变更信息,并由另一方进行数字签名确认后生效;
持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监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发承包单位变更手续。
市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
区(县)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合同信息报送受理部门、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合同信息报送受理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详见“上海市建筑建材
区(县)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合同信息报送受理部门、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合同信息报送受理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受理时间按其告知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