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至16%。同时,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此外,将今年养老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至3.5%
据了解,自2015年以来,国家已5次降低或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此次社保费率的变化将对广大企业、职工有何影响?养老保险待遇是否影响按时足额发放?整体能为企业减负多少?如何确保降费率措施落实到位?
在4日下午举行的吹风会上,人社部副部长和财政部、税务总局的两位司长一齐现身,就热点问题释疑,回应社会关切。别担心看不懂,中新经纬客户端为你划了四个重点!
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有哪些影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说,将较大幅度地减轻企业社保缴费的负担。
“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相较之前的20%或者19%的费率水平,一次性降低3至4个百分点,相当于降低1/5。而且这次调整不是阶段性的、临时性的,属于长期性的制度安排,所以与目前的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政策相比较它的力度明显加大。”在游钧看来,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都能从这次降费政策中受益。
游钧指出,养老保险费率降低以后,企业参保的门槛降低了,不仅可以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发展的后劲,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能够将更多的职工纳入到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来。
从职工角度方来说,社保费率继续阶段性下调,如何影响个人待遇?有关专家此前表示,社保待遇随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波动呈现刚性增长,这是社保制度的客观规律。降低社保费率的一个必要前提,就是保障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确保个人待遇不“缩水”。
在吹风会上,游钧表示,按照现在的方案,预计2019年可以减轻养老保险的缴费负担大约是1900多亿元,同时减轻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负担大约1100多亿元,三个险种合计全年可减轻社保缴费负担3000多亿元。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降低社保费率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考虑了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社会保险的基金收支情况等多种因素以后经过认真的研究,慎重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经过反复论证的。”
游钧强调,实施后既可以最大限度地来减轻企业的社保缴费负担,又能够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不发生系统性的风险,保证社保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