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做好企业标准化达标及“三同时”审验工作,按照自治区《开展全区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及盟安监局《关于做好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标准化达标及“三同时”审验工作的通知》(锡安监发〔2012〕55号)文件要求,我县今年将在冶金等工贸行业全面推行企业标准化达标及“三同时”审验工作,2012年规模以上的冶金等工贸企业全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13年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达标。冶金等工贸行业未履行“三同时”审验的,2012年规模以上的企业要完成50%的审验工作。为做好以上工作,现要求如下:一、全县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准备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和内容,制定工作方案, 围绕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职业安全健康与管理、应急救援与管理、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绩效评定与持续改进等十三个方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当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及时排查治理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加大安全投入,增强事故防范能力,使得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应当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形成自我检查、纠正和完善的长效机制。三、各企业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尤其是要加强基层职工培训,提高职工按照安全规程作业的意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有效禁止“三违”现象,促进岗位达标。四、各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或聘请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单位或专家开展技术咨询,对照相关评定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查找隐患和问题,认真加以整改,确保企业通过自评达到评定标准的要求,并依照有关规定向相关安全监管部门提交安全标准化评审报告。五、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是企业通过安全标准化验收的必要条件之一,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冶金、建材、有色等及未执行“三同时”相关规定的建设项目工贸企业,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等法规规章要求,加快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审验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单位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并形成报告,报安监部门审查、备案。
六、各规模以上企业将企业简介、规模、种类、从业人员、生产工艺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等基本情况整理并汇总,于3月28日前报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