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活现代通讯信息技术 让矛盾化解搭上科技发展的快车道

   2019-05-20 8

  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各类矛盾凸显,白银区人民法院的诉讼案件以每年20%多的速度递增,同时司法改革以来,一线办案法官数量相对减少,2018年入额法官人均办案270件左右,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为了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白银区人民法院不等不靠,开拓思路,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模式,向信息要效率,向技术要质量,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送达模式有创新。送达难,是困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痼疾。传统的送达方式是人民法院驱车到当事人家庭住址送达。但是面对井喷式增长的案件数,以及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快、频率高,人员流动快等特点,如果墨守成规,势必劳而无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电话可送达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外的诉讼文书;短信、微信也可以作为送达方式。因此,法院干警在每一起案件立案时即要求当事人提供电话号码。承办人员在送达方式上首先采用电话送达,为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送到当事人手中,干警们先确认当事人身份,要求当事人通过微信、短信将身份证、驾驶证等能够证明其身份情况的证件拍照发送至法院干警手机,然后再将已经填写好的诉讼文书拍照传送给当事人。不但以最快的方式将诉讼信息传递给当事人,也有效节约了司法成本,可以解放出更多的人力物力去完成其他工作。

  调解方法有创新。调解,是贯穿民事案件审判全过程的主线,是人民法院化解矛盾、平息纠纷的有效手段。传统的调解方式一般是“面对面、背靠背”,法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气力与当事人沟通协调,同时也需要当事人多次往返于法院。为了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们在了解了当事人调解意愿后,通过电话给当事人讲政策、讲法律、讲人情、讲风俗,解开他们的心结,使他们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最终通知当事人到法院直接签字领调解书。这样既便利了当事人,也便于法官更高效的工作。对于物业费、劳务费、中介费等诉讼标的较小、法律关系清楚、权责明确的案件,法官们直接采用电话送达同时调解的模式,在电话中落实案情,在电话中给当事人析法明理,在电话中办案。许多案件通过电话沟通,也做到了有效结案。如2018年10月,白银某物业供公司诉70多位业主的物业合同纠纷案,承办法官通过电话沟通,绝大多数业主主动缴纳了物业费,物业公司及时撤诉。及时有效的电话调解,不但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效平息了纠纷,而且因为当事人及时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也有效分流了一部分执行案件,减轻了执行法官的压力,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都对人民法院的工作点赞。电话办案有效减轻了当事人来回奔波的诉累,也减轻了人民法院的收、结案压力。

  查明事实有确信。查明事实,是法官裁判案件的基本功。只有查清案件事实才能明确当事人责任,才能准确适用法律。有一部分案件,有效送达后当事人并未到庭参加诉讼,完全按照原告陈述事实和所举证据即定案下判,又有失妥当。此时,需要给未到庭的当事人打个电话,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事实,最大限度的使法律事实接近客观事实。确保每份判决事实认定对、责任划分清、法律适用准。

  信息科学技术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白银区人民法院干警准确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将信息科学技术发有效灵活的应用到执法办案实践中,最大限度的便利当事人诉讼,便利当事人维权,真正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今后的工作中,法院干警们会进一步充分应用现代通讯技术,让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搭上信息科技发展的快车道,让矛盾化解的更顺畅、更彻底。(雒焕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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