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28日从国家能源局获悉,近日发布的《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下称《若干举措》)从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发展动能、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提升能源政务服务水平等三方面,提出支持投资建设能源基础设施等十条举措,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引导民营经济在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中做大做优做强。
分析指出,《若干举措》的出台,将开辟投资新赛道,释放科技创新活力,构建发展新环境,推动民营经济成为能源低碳转型、能源安全保障、地方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力量。
4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核准浙江三门核电三期工程等5个核电项目,引入一批优质民营企业参股投资,民营企业所持股比均达到10%以上。
核电领域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能源安全,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投资运营门槛较高。一直以来,核电项目主要由中央企业投资和运营。2020年核准的浙江三澳一期工程,是全国首个民营企业参股投资的核电项目,由吉利集团入股2%。2023年核准的浙江金七门一期工程,万向集团入股2%。而到了2024年8月核准的江苏徐圩一期工程等五个核电项目,民营企业参股比例首次提升到10%。
从民营资本入股核电的比例之变可以看出我国推动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力度。《若干举措》明确,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发展动能。支持投资能源基础设施,支持民营企业参股核电,投资水电、油气储备设施、油气管网、“沙戈荒”大基地等能源重大项目。支持发展能源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资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微电网等创新技术和模式。
以充电设施领域为例,民营企业加速布局。截至2024年底,规模以上(运营1万台以上充电设施)运营商中民营企业占比超80%。
“《若干举措》出台后,将进一步助力打造能源领域新的投资增长点,推动民营经济成为能源低碳转型、能源安全保障、地方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力量。”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徐欣称。
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是一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能源变革。目前,一大批民营企业深度参与智能电网、储能、氢能、可再生能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能源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民营企业参与的前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约占50%。
《若干举措》明确,鼓励创新发展,支持民营企业深度参与能源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加强科研协同攻关、成果共享。支持转型升级,鼓励民营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创新“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积极培育能源设备循环利用先进技术和商业模式。
开辟投资新赛道,释放科技创新活力的同时,构建发展新环境也至关重要。
围绕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若干举措》提出一系列举措,例如,健全市场准入制度,推进油气管网运销分离,引导民营企业更便捷进入油气市场竞争性环节;优化许可条件,支持民营施工企业积极参与电网建设;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对象拓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用电企业;探索拓宽融资渠道,持续支持能源领域民营企业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和债券融资,鼓励金融机构提高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开发更多符合能源领域民营企业特点的专项信贷产品。
徐欣表示,提升服务效能,降低办电成本,预计未来五年新增低压办电“零投资”受益主体超100万户。
《若干举措》还要求提升能源政务服务水平。优化项目审批。鼓励一窗受理、在线并联审批,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结合实际提供“一站式”服务。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健全能源领域政企沟通协商制度,完善民营企业权益维护机制;深入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加强能源领域涉企收费监管,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帮助企业“走出去”。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做好落实,持续跟踪问效,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徐欣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