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对外文化贸易来说,政策环境涉及金融扶持和税收减免、推进转企改制、项目补贴和奖励、搭建平台和海外推广等方面。其发展概况是:新闻出版产业“走出去”步伐加快;电视产业中,内地现代剧、中外合拍剧越来越多地走入境外市场;电影产业海外销售收入出现明显波动,合拍片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演艺产业、动漫产业在政策持续推动等因素支持下,出口规模稳步增长;2011年我国艺术品国际交易额已排名世界第一;网络游戏企业通过海外子公司运营的时代已正式开启。其发展特点是:出口模式更加丰富,合作模式日臻成熟,出口版图更为广阔,故应更积极地搭建国际平台以展现实力。
广义的文化“走出去”包括对外文化宣传、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贸易三种形式,分别由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等不同实施主体主导。而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是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也影响着国家形象的树立和国家软实力的提升,近年来受到中国政府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扶持,将成为我国文化“走出去”的主流形式。
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中国文化企业走向海外市场的步伐越来越坚定,不仅出口额逐年增长、出口版图持续扩大,而且出口模式也从单纯贸易型向投资型转变,国际合作深入发展。中国,已经融入文化产业的国际分工,正逐渐成为国际文化贸易市场中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
国际上文化贸易数据统计主要以UNESCO的文化统计框架(framework for Cultural Statistics)为通行标准,是有形和无形文化产品传递文化内容的进出口行为,分为硬件和软件贸易。该统计框架将文化商品和服务分为10大类:文化遗产、印刷品及文学作品、音乐、表演艺术、视觉艺术、电影和摄影、广播电视、社会文化活动、体育及游戏、环境和自然。但是因各个国家和地区数据收集的局限,统计框架也存在较大的变化,进行国家间的文化贸易量化比较分析更是困难重重。
我国目前在文化贸易的数据统计上也存在缺陷,相关部门在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数据的收集渠道、统计口径上均有差异。比如,商务部主要根据海关商品编码来进行文化产品尤其是硬件类文化产品的统计,国家版权局负责统计版权类产品(但不只包括文化类版权产品)的贸易情况,而文化部主要依据各省市文化厅的信息渠道来收集数据。
为了更好地分析我国对外文化贸易的发展状况,本文按照2004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将对外文化贸易也相应地分为3层: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重点分析代表一个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实力和文化影响力的以版权为依托的核心层和外围层的贸易状况,而对以制造业为依托的相关层则不做重点分析(见表1)。
表1文化贸易的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内容代表产品核心层新闻服务期刊、报纸等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图书、电子出版物等广播电视电影服务电影、电视剧等文化艺术服务文艺演出、艺术品出口等续表内容代表产品外围层网络文化服务网络游戏等文化休闲娱乐服务文化展览等其他文化服务设计、广告等相关层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玩具、游戏或运动用品及其零附件,乐器及其零件、附件,音像设备及其零附件、LED设备,干冰,灯光设备及附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