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简称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015年财政部、农业部启动了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试点工作,将三项补贴合并为一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两个方面。在试点取得显著成效的情况下,2016年决定全面推开改革。2016年4月18日,财政部、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
一是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多施农家肥;二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通过秸秆还田青贮发展食草畜牧业,禁止焚烧秸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三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绿色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主动保护地力;四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给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承包耕地的农户包括参加土地二轮延包的农户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农户,不包括通过土地流转,到农村租地种植的经营者。
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用于支持规模种植粮食的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包括通过土地流转,到农村租地种植的经营者。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不属于农村集体耕地的滩涂、行(蓄)洪区、湖垸、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作物的土地。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耕地地力已遭受破坏的耕地。
(1)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如,工业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
(2)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
6.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如,因国家征用修建高速公路,耕地已被占用而且农户已经领取征地费的耕地,审核农户享受补贴面积时要核减被征用的耕地面积出来。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主要目的是实现“粮藏于地”,保护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因此,凡是对耕地地力有影响的,短时间内难以恢复地力的,如种植多年生的果树、茶叶等,不得申领补贴;但种植一年生的瓜果类、蔬菜等经济作物的,对耕地地力没有影响,均可申领补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以农户为单位,广西原则上以农户土地二轮延包面积基础上确权确地的实测面积为依据。对确权确地工作没有完成的县(市、区),可以选择二轮承包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粮食种植面积其中一种类型面积为补贴依据,具体以哪种类型面积为依据由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每个县(市、区)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当年补贴资金总规模加上上年结转的资金以及地方政府另行安排的资金,作为当年补贴资金总规模,按经地方政府审核确认的全县(市、区)补贴总面积,计算出本县耕地地力保护的亩平补贴标准。
政府落实补贴公示制度。由乡镇政府负责公示,通过《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生成每个村组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补贴资金等内容),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在村内公示7天,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以农户为单位,按照实名制管理。农户当年的补贴面积经过层层审核,县人民政府审准,由财政部门通过农民补贴信息网络系统将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存入农户的“一折(卡)通”,农户凭有效证件到金融机构领取补贴款。按照国家文件通知要求,一般要求在上半年完成发放,即6月30日前发放到户。
县级选择补贴依据(面积)→通知乡镇政府组织开展各村委补贴面积登记(包括农户的基础信息)和公示→汇总呈报县级财政、农业部门审核→县级农业部门牵头抽查审核→县农业局汇总和测算全县补贴标准(报送县财政局)→县级财政、农业两部门共同制定补贴方案(联合行文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财政、农业部门要对各乡镇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给予书面批复→在补贴网上录入补贴标准→县(市、区)财政局或乡镇财政所按照审核批复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款发放到农户的专门账户。
2、补贴登记需提交材料:(1)第二轮土地承包证书(如已丢失的,可由村委同等的证明材料代替),(2)户口本,(3)身份证,(4)存折。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并提供本人联系电话或知悉本人详细情况人的联系电线、补贴登记特别注意事项:(1)享受补贴的户主姓名,以存折姓名为准进行登记录入补贴系统。原则上,前面第2点提到的4件材料,必须是同一个人的材料。如果土地承包证书的主人已经过世的,可以通过村委证明由配偶、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代替身份享受补贴资质,户口本,身份证,存折均以该代替人。(2)不能重复享受补贴!任何一种情况,都不允许一个人享受两份补贴显示在系统中!(已经发现重复的,该合并的合并,该替代的替代,该取消的取消)。(3)对于往年(2016年以前)已经借用别人姓名开立补贴账户的农户要注意了!请带上相关材料到到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办理户主变更登记,更正为真实户主信息,否则重复的补贴户将被取消资格,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