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中宣部、文化部、商务部、新闻出版总署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我国对外文化贸易的环境不断优化,对外文化贸易额大幅提高,出口结构得到改善,文化企业“走出去”步伐进一步加大,中国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明显增强。
一是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的主体越来越多元。国家级文化机构、经转制的各类国有文化企业及民营文化企业积极走向国际市场,壮大了对外文化工作队伍;二是我国文化产品的出口规模不断提升,出口方式日趋多元;三是中外文化产业领域合作方兴未艾。通过合作,我国文化企业实力有所提升;四是全国各地积极发挥区域特色,打造对外文化贸易的平台,开发外向型文化产品;五是文化产品的出口区域日趋扩大。
2010年底,根据《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结合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文化部出台《关于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2011-2015年总体规划》,制定了今后5年推动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的工作框架,重点开展6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搭建和完善对外文化贸易政策扶持体系。包括建立重点出口项目的申报、评选机制,建立对外文化贸易资源库;继续加强央地合作,建立外向型文化产业聚集区,设立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实施国际文化市场区域开发推广战略,推动我国文化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加强国际文化产业对话与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国际文化贸易规则的制定。
第二,加强政府服务职能,实施信息服务计划。搭建国际文化市场的信息收集、研究和发布机制,所有从事对外文化贸易的人员都可共享国际文化市场信息。
第三,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平台建设。举办中国文化产品国际营销年会,组织企业参与重要国际展会和交易会,设立主宾国,开展专题推介会、产业论坛等活动;协助国内重点展会和交易会,加强国际化运营能力建设,提升其国际吸引力和国际辐射力。
第四,实施人才培养和智力引进计划。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办法,积极培养我国文化产业和对外文化贸易所急需的复合型人才,并加大海外文化产业各领域专业人才的引进。
第五,推动出口模式的不断提升。鼓励企业通过深度参与创意、制作和国际市场营销,针对国际市场打造文化产品,实现高附加值贸易。
第六,推动中外文化产业合作。积极推进中外文化企业合作机制,通过引进国外优秀文化产品和生产机制,丰富国内文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