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12-01 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洲股份”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8月9日上午在公司培训中心三楼小会议室举行。公司于2012年8月4日以书面形式送达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跃荣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9年8月28日选举产生,任期即将届满,按规定须进行换届选举,根据股东推荐和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推荐王跃荣先生、卢南峰先生、袁合志先生、陈海宁女士、蓝能旺先生、江银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刘吴先生、郭平先生、黄衍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换届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推选程序合法。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刊载于2012年8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1、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从“12000万元”变更为“16000万元”,“实收资本”从“12000万元”变更为“16000万元”。

  2、同意将公司企业类型从“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同意将公司登记机关从“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为“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公司相关制度,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对照如下:

  第二条第二款:公司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2003〕22号文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中国福建省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公司于核准日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于上市日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第二条第二款:公司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2003〕22号文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中国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于2012年6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产业本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等。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等。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九)项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和内审机构负责人;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产业本部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向出资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控股、参股公司推荐或者委派董事、监事、经理层及财务负责人等外派人选;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九)项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和内审机构负责人;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向出资总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控股、参股公司推荐或者委派董事、监事、经理层及财务负责人等外派人选;

  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总工程师1名,产业本部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总工程师1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百零二条第(五)项 本章程所称的总经理又称总裁,本章程所称的副总经理及产业本部总经理又称副总裁。

  第二百零二条第(五)项 本章程所称的总经理又称总裁,本章程所称的副总经理又称副总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龙岩市华辉商贸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龙岩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刊载于2012年8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公告》,刊载于2012年8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拓展公司的跨区域经营空间,扩大公司对外交流窗口,树立龙洲品牌形象,加快做大做强企业步伐,吸引企业急需的各方面高层次人才,提高公司在厦门特区乃至今后全部跨区域经营项目的投资管理力度,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同意以自筹资金在厦门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拟设立公司的主要情况如下:

  本议案具体内容公司将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另行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2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12年8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王跃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龙岩市第二届、第三届人大代表、龙岩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委员;2007年4月获得龙岩市劳动模范称号,2008年4月获得福建省劳动模范称号;在2009年中国交通报社组织的“辉煌60年-中国道路运输60位旗帜人物”评选活动中当选为中国道路运输旗帜人物。历任:武平县果杂公司经理,武平县物资公司经理,武平县交通局局长兼交通战略办公室主任,福建省龙岩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长、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龙岩象屿物流园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福建省龙岩市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龙岩漳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王跃荣先生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唯一出资方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党委书记,现持有本公司股票2215385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卢南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汽运总公司二运公司财务科科长、副经理、审计科副科长,福建省龙岩交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下称交通国投)外派龙岩市路桥经营有限公司财审部负责人,交通国投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龙岩象屿物流园区有限公司董事、龙岩永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龙岩漳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

  卢南峰先生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交通国投控股的龙岩象屿物流园区有限公司董事、龙岩永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龙岩漳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现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袁合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2010年荣获南平市劳动模范。历任: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龙岩公司宣传科副科长、行政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龙岩市第二技术学校(现龙岩交通技校)书记、校长,福建省龙岩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总经办主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及武夷运输董事长。

  袁合志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本公司股票1606154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海宁:女,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福建省龙岩五交化采购供应站财务科商业会计,福建红狼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本公司财务部科员、副主任,现任本公司财务中心主任、交通国投董事。

  陈海宁女士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交通国投的董事,除此以外,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未持有我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蓝能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福建省龙岩五交化采购供应站会计、办公室秘书、人事劳工负责人、团支部书记,龙岩市华丰资信担保有限公司资信部经理,龙岩中南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工程部副经理,本公司客运分公司财务科科员、公司审计部科员、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蓝能旺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未持有我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江银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福建省龙岩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本公司改制前身)旅游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公司会计,福建省龙岩市汽车运输总公司财务科、审计科科员,福建省龙岩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二运公司财务科长,闽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本公司财务部副主任,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监事、财务部主任,现任本公司审计部主任。

  江银强先生与本公司、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吴: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3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职称,硕士生导师。教学与科研方向为经济学并承担政治经济学、经济学前沿的教学任务,个人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2本,出版主编教材1本。历任西北农业科技大学教授,龙岩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经济与法律系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龙岩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龙岩市区域经济研究会副会长、龙岩市工商管理学会副会长。

  刘吴先生与本公司、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5月21日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博士生导师。历任:湖南财经学院财政系助教、讲师,教研室主任,湖南财经学院财政会计系副主任、副教授,湖南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任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独立董事,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独立董事,中国财政学会理事,湖南省财政学会理事,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理事,湖南大学政府财务管理咨询研究中心主任。

  郭平先生与本公司、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衍电: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3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硕士生导师,福建省教学名师。主要从事财政理论与政策、税收政策与税收筹划的教学与研究。著有《经济体制转轨期的财税政策与探讨》等 16 部著作、教材。在《财政研究》、《当代财经》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168 篇。曾获福建省先进工作者、福建省财税系统院校优秀教师、厦门市优秀教师等,历任:集美财经学校(现集美大学财经学院)教师,集美大学财税系主任、财经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集美大学财经学院教授,财政部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审组成员,福建省税务学会理事、学术委员,福建省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厦门市财政学会副会长、厦门市税务学会副会长等。同时担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平安银行顾问等。

  黄衍电先生与本公司、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龙岩市华辉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华辉商贸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下称“中信银行龙岩分行”)申请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4000万元,期限为一年。公司为该笔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于2012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龙岩市华辉商贸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龙岩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公司为华辉商贸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形,未构成关联交易。

  6、经营范围:建筑材料(木材及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计算机、矿产品(煤炭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需要审批及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的销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华辉商贸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749.21万元,净资产为1116.01万元,营业总收入为5515.01万元,利润总额为142.57万元,净利润为106.11万元。

  截至2012年3月31日,华辉商贸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497.42万元,净资产为1124.97万元,本年1-3月累计营业总收入为665.75万元,利润总额为11.94万元,净利润为8.96万元。

  3、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约定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华辉商贸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材料、建筑设备的销售等。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华辉商贸公司发展有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而且被担保方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此次的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总计为32291.47万元(包含本次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36%;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24591.47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7000万元、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7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54%;无逾期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洲股份”或“公司”) 2012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62号文”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6元,共募集资金42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057,495.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70,942,504.29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6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天职京ZH[2012]1492号”《验资报告》审核。

  为抓住良好的发展机遇,以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部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2年7月2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24,977,805.73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天职京QJ[2012]T15号”《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4,977,805.7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4,977,805.7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龙洲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洲股份”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8月9日上午在公司培训中心三楼小会议室举行。公司于2012年8月4日以书面形式送达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龙州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于2009年8月28日选举产生,任期即将届满,按规定须进行换届选举,根据股东推荐和任职资格审查,监事会同意推荐苏龙州先生、张文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苏龙州先生、张文华女士如担任我公司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天职京QJ[2012]T15号)审验,截至2012年7月2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24,977,805.73元。现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截止2012年7月20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

  公司在厦门市投资设立以公路运输、汽车贸易、商业贸易、物流园区等行业的投资为经营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更好地拓展公司的跨区域经营空间,扩大公司对外交流窗口,树立龙洲品牌形象,加快做大做强企业步伐,吸引企业急需的各方面高层次人才,提高公司在厦门特区乃至今后全部跨区域经营项目的投资管理力度,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1、苏龙州: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0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政工师。2007年度龙岩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龙岩市优秀工会工作者;2008年度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2009年度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历任:汽运总公司团委副书记,汽运总公司宣教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书记、工会主席,龙岩市凯通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苏龙州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606154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张文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历任永定县果茶开发服务公司会计,永定县种子公司会计,永定县种子公司会计、财务科长、副书记,福建省龙岩交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资产营运部三级职员、负责人、投资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现任福建省龙岩交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

  张文华女士现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任投资管理部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届次: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截止2012年8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六)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罗龙西路263号(龙岩市龙运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3.1审议《将公司注册资本从“12000万元”变更为“16000万元”,“实收资本”从“12000万元”变更为“16000万元”的议案》;

  3.2审议《将公司企业类型从“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3.4审议《将公司登记机关从“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为“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议案》。

  上述4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2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1至2号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议案1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开投票,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8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股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1、2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将公司注册资本从“12000万元”变更为“16000万元”,“实收资本”从“12000万元”变更为“16000万元”的议案》

  将公司企业类型从“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将公司登记机关从“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为“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议案》

  (注:该表决票,累积投票的部分与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票数相互独立,互不相关),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如填写票数不满,总票数中的未投票数按弃权处理,如填写票数超出总票数,则需重新填写。非累积投票的部分,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截止2012年8月21日下午收市时,本人/本单位持有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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