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会字(2017)第4086号审计报告的审计结果、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国众联评报字(2017)第2-0426号资产
评估报告对华晶MIM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向彭毅萍先生转让华晶MIM10%
股权,向东莞市华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欧实业”)转让华晶MIM7%
企业(以下简称“百川投资”)转让华晶MIM13%股权,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众会字(2017)第4086号审计报告的审计结果、国众联资产评估
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国众联评报字(2017)第2-0426号资产评估报告对华晶
MIM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确定转让价格为1,706.94万元(单位:人民币,
下同)。公司前次和本次转让华晶MIM部分股权后,将持有华晶MIM70%股权。本
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先生出资30%的合伙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子公司华晶MIM13%股权,华晶MIM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向彭毅萍先生转让华晶MIM10%股权,向华欧实业转
10、财务状况: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17)
第4086号《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财务报表及审计
第2-0426号《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支付所涉及的东莞华晶粉末
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3月31日,华晶MIM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1、华晶MIM或有事项:华晶MIM未发生对外担保,未有涉及重大诉讼与仲裁
华晶MIM7%股权的相关事项正在实施过程中。彭毅萍先生、华欧实业均已承诺放
基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17)第4086号《东
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经审
字(2017)第2-0426号《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支付所涉及的东
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3月31日,华晶MIM的股东全部权
决定,按照华晶MIM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最终确定华晶MIM13%股权的转让
2、交易金额:公司向百川投资转让华晶MIM的13%股权,转让价格为1,706.94
易,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依据华晶MIM股东全部权
长、总经理王建先生全权处理与转让华晶MIM部分股权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
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华晶MIM承担。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
系根据华晶MIM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公平、公允定价。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系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的长远发展。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对华晶MIM股东全部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