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根据该项目环评报告表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常德宇航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租赁澧县创新创业园已建成的标准厂房A5栋4F,新建年产1.5亿套塑胶包装制品项目,(其中PVC产品0.6亿套/a、PP产品0.45亿套/a、PE产品0.45亿套/a)。厂房内建设内容主要包含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公用工程依托园区。项目总建筑面积2962m2,总投资600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澧县经济开发区新区产业定位和规划环评要求,我局同意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营运过程中按环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期噪声、扬尘对园区其它企业的影响。
(二)运营期废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创新创业园污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后达标外排。
(三)运营期废气:分别收集PVC(先经碱洗)、PE、PP吹膜工序、油墨稀释、印刷工序挥发的有机废气并采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由20m的排气筒于屋顶高空排放,外排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为≤2.0kg/h,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为≤3.4kg/h,HCl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排放速率≤0.26kg/h;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4.0mg/m3,VOCs浓度限值2.0mg/m3。
(四)加强噪声的污染控制。对吹膜机、凹印机、制袋机、空气压缩机等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隔声减振;设专用风机房,对风机进行消声、隔声、吸声综合治理;工厂夜间不进行生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控。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制版等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废原料桶、残次品、边角料收集后由供货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抹布手套、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三、有机废气排气口安装用电监测动态管控系统。做好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建立应急机构,建立风险防范体系,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
四、根据澧县环保局给出的排污总量及市减排办审核意见,核定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55t/a。CODcr≤0.004t/a、NH3-N≤0.005t/a纳入创新创业园生活污水处理站排污总量指标管理。
五、项目建成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澧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