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职业技术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

   2019-05-21 35

  2016年3月10日10时至3月14日10时,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院校单招简章,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1、联考单招:2016年我省十大类进行联考单招。牵头院校由省考试院根据院校办学情况研究确定。命题和组考工作由牵头院校统筹负责,详见:2016年河北省单招联考地点及牵头院校一览表(网址:),文化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供本类别所有院校使用。

  2、单考单招:未纳入十个专业大类的专业实行单考单招,命题和组考工作由单考单招院校负责。如考试科目相近,院校可合并组织考试成绩统一使用。

  3、免试录取: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于3月17日至18日,持有关证件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请,院校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然后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录取备案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1、联考单招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在同一专业大类中选报五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六个专业;

  1、3月17日上午9时登录我院网址:()查看参加我院单招单考的考生名单。

  2、准考证领取:4月7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统一到学院体育馆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需交验的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3)文化考试试卷分值:总分36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

  学院聘请有关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职业适应性测试专家组,对考生职业适应性进行测试,总分39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道德修养等方面。

  考生考核成绩由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计入总成绩。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免试入学。免试考生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免试入学。免试考生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普通高中生,其文化考试可以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对应分值如下: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学考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单招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如普通高中考生不认同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

  六,单招二志愿:联考单招和单考单招的二志愿设一所院校六个专业,采用公布缺额、征集志愿的方式。参加二志愿征集的院校需认同他校成绩,并在征集计划中注明,4月23日20时至24日16时,征集二志愿。拟参加二志愿征集的考生,届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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