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属矿山安全管理的探讨

   2018-10-11 30

  摘 要:本文对金属矿山安全现状作一概述,分析了矿山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提出在矿山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阐述了改善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近年来,随着矿产资源在开发强度上的加大,以及开采水平有限,从而导致了矿山事故的不断发生,给矿山的安全生产带来了隐患。因此,分析我国矿山安全生产的现状,加强矿山生产方面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国国土资源部的统计,在2008、2010、2011年百万吨煤矿死亡率分别为1.128、0.892、0.564。从数据上看,死亡率有下降趋势,但这些和发达国家相比较,死亡率仍然很高。我国矿山事故多发,频率高,伤亡数量很大,每年发生的重大特大事故有缓慢上升的趋势。矿山安全立法工作虽然已经颁布10年多,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但一直未能形成完整的法规体系,主要是因为缺乏系统性。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矿山安全法》等一些法规、标准等已不能完全适应矿山安全形势的需要,特别是一些矿山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亟需修订、完善。尤其对个体或集体中小型矿山数量众多的格局,使安全生产的监管对象多元化,监管的难度很大。一个完整的矿床开拓系统应该包括运输、通风、压气、供风和供水等, 以便在矿床中进行采准、切割和回采工作。每个矿山都应该为实现自己的开采目的、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合适的开拓及相关系统,并应在系统形成后方可投入生产, 生产中亦应随时保持其正常的运转。然而,有为数不少的小型矿山,开拓相关系统,特别是通风、排水、避灾逃生等维持矿山安全生产的主系统尚未形成即边建设边生产,或投产后不重视相关系统的使用及维护,留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由于通风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而发生的中毒窒息事故时有耳闻,排水能力的不足常造成淹井等事故的发生, 逃生系统的缺陷更是使得事故发生时井下人员无处逃生,使得事故时有发生。采矿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生产环节多, 井下作业场所狭窄, 环境阴暗潮湿, 劳动条件很差。不同的矿山往往有不同的地质条件和不同的矿床潜存情况, 伴随着不同的灾害隐患,作业场所又不断移动和变化,稍有不慎或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发生冒顶、片帮、滑坡、透水。露天矿山也存在着很多相似的地方,例如,石灰石、建筑碎石的开采长期以来习惯于一面坡式开采。矿山生产的对象是矿产资源,无论地下开采的矿山还是露天开采的矿山,由于矿床类型和性质不同,地质环境千差万别,开采技术条件千变万化,无一固定的开采模式,矿山生产的每个环节都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在生产过程中会不断出现新情况,新的不安全因素。鉴于以上安全问题分析,必须要从根本上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细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府提出的《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防止事故的发生。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矿山安全法》的起草与《安全生产法》的配套规章,如矿山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定、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小采石场安全规程、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矿山安全生产经费和使用规定、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矿山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等。矿山是高危险性的生产行业,存在地质灾害、爆炸、透水、塌方、坠落、中毒、触电、火灾等安全隐患。为避免事故发生,矿山企业必须建立规范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也应自觉按相关规程及技术标准要求,建设并完善矿井的安全生产系统,确保在紧急状态下的正常有效使用。以危险源控制为主线,以现场安全建设为重点,以过程监管为保障,以安全教育和文化为基础,建立起环环相扣的矿山安全管理系统。企业应当重视并加强职工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等常规性教育机制,实行安全准入制度,要求全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过培训的人员坚决不得上岗,从而使职工能够加强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熟悉避灾救护知识、掌握事故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企业应严格把关专业人才配备标准,重要操作岗位必须对持有专项证书后的人方可上岗。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结合企业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情况,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奖罚分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使全体员工依照有关法律原则承担相应权责。比如,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措施,把安全绩效作为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背职守、酿成后果的行为予以严惩。此外,编制应急管理预案,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加大作业现场检查频率,提升班组现场处理事故能力。重点做到:(1)强化危险源控制。切实抓好尾矿库、爆炸物品与危险化学品、井下重点区段、矿山提升设备、通风防尘、采场顶边帮、作业现场交接班和工程质量的监管。(2)积极开展隐患检查整改。在防治崩塌措施中, 必须遵循标本兼治、分清主次、综合治理、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治理危岩与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相结合的原则。通常的措施有: 修筑拦挡建筑物、进行支撑与坡面防护、锚固、灌浆加固、疏干岸坡与排水防渗、软基加固、削坡、清除危岩、加固山坡和路堑边坡及线 滑坡防治对策主要防治措施有防御避让、护坡护岸、削坡卸载、排水防渗、排引地下水、拦挡抗滑、固结加固和生物工程等。在泥石流治理方面, 主要采取工程防御体系、生物水保防御体系、管理防护体系、社会管理体系和预测预报体系等综合防御体系。通常采用的防治对策为: 修筑拦沙坝、固床坝、储淤场、支挡工程、截洪工程等, 清理河道, 保证泄洪畅通, 减少泥石流的物源, 控制泥石流的固体物质和雨洪径流, 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大同市地面塌陷较为严重, 主要原因是煤矿地下开采所致。其防治对策主要有严禁“三下采煤”、合理留设保安煤柱、治理采空区、密闭采空区等。根据构造地裂缝特点在每项工程或建筑施工以前, 必须编制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认真勘察建筑场地,准确确定其位置、产状、活动性及其影响宽度, 对主裂缝实行避让原则,特别是那些永久性建筑更需严格限制横跨主地裂缝建设。控制及治理地面沉降主要措施是限制、压缩地下水开采量, 根据地面沉降严重程度、水资源供需情况确定控沉目标,使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必须抓好矿山安全生产中的每一个环节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矿山管理人员应不断加强安全管理技术方面的学习和研究,并应用到现场管理中去,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使矿山的安全更趋现代化,从而保证我国矿山工作人员的安全。[1]吴宝.当前矿山的安全现状分析与安全管理[J].中国科技信息 2013[2]杨光,付碧峰,郑卫琳,陈晓博.对我国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现状的分析与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3]吕志飞,冯国俊,李兵磊.论小型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现状及整改措施[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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