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豫安委办〔2018〕2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圆满完成省安委会年度专项考核目标任务,现将《商城县2018年度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是安全监管领域重要内容之一,省政府安委办将进行专项考核。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处)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线年度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全力以赴抓好任务落实。
二、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清单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按时抓好落实,重点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监管所涉及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人员装备、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事故防控等各项工作,核心考核内容上要查缺补漏,加分项上要力争创优,确保年终省考核检查时取得优异成绩。
三、加强督查,严格问责。要将任务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导考评内容,定期对各单位任务清单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及时通报、限期交办,对不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一)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发展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安委〔2017〕9号)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意见》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定期通报。(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完成时限:6月底)
(二)主要领导责任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各相关部门、乡镇(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会,研究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政府办、安委办完成时限:全年)
(三)分管领导和部门责任落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相关部门、乡镇(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双椿铺镇、汪桥镇、余集镇、汪岗镇、伏山乡、鲇鱼山办事处、观庙镇、冯店乡、长竹园乡;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环境保护局、林业局完成时限:全年)
(四)权责清单。制定相关部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责任单位:县编办完成时限:6月底)
(五)资金落实。政府每年足额划拨专项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辖区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安全检查。(责任单位:财政局、安全监管局完成时限:6月底)
(六)装备保障。保障各安全生产执法部门、各有关乡镇(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应急救援车辆,配备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执法的装备(含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自救器、风速仪、防护服、防护鞋、安全帽等);各安全生产执法部门、各乡镇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监管人员。(责任单位:财政局、安全监管局,各相关乡镇(处)完成时限:8月底)
(七)严格矿山采矿权准入。各相关部门不得受理、审批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各相关部门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发展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安委〔2017〕9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矿山开发与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6号)要求,严格审批各类矿山采矿权。(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完成时限:全年)
(八)严格危险源安全准入。各相关部门按照《赤泥干式堆存安全技术规范》《湿式堆存尾矿库安全技术规范》《尾矿库人工安全监测检查技术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技术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安全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要求,严格审批各类矿山危险源。(责任单位:安全监管局完成时限:全年)
(九)开展矿业秩序整治。各相关部门共同督促新建矿山整体设计、有序开采,督促存在多个独立生产系统、相互开采存在隐患的矿山整合优化,推动一个矿体多个开采主体、开采范围及规模小、相邻开采相互影响的矿山整合重组。(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完成时限:10月)
(十)闭库尾矿库注销退出、复垦及生态恢复工作。(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完成时限:全年)
(十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行政许可工作。(责任单位:安全监管局完成时限:全年)
(十二)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金属非金属矿山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有效运行,结合标准化工作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责任单位:安全监管局完成时限:全年)
(十三)停工停产金属非金属矿山监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时掌握辖区矿山现状,将停产停建矿山纳入日常监管执法计划,定期开展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完成时限:全年)
(十四)淘汰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全部建设完成。(责任单位:安全监管局完成时限:全年)
(十五)年初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各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系统(重点是基建、生产探矿、地质探矿)和尾矿库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外聘专家,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并将《检查报告》报县安全监管局备查。县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和行政执法人员,对重点企业报送的《检查报告》进行抽查,实施闭环执法。(责任单位:安全监管局完成时限:4月底前)
(十六)汛期安全检查。各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系统(重点是基建、生产探矿、地质探矿)和尾矿库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外聘专家,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并将《检查报告》报县安全监管局备查。县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和行政执法人员,对重点企业报送的《检查报告》进行抽查,实施闭环执法。(责任单位:安全监管局完成时限:汛期)
(十七)防中毒窒息检查。各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系统(重点是基建、生产探矿、地质探矿)和尾矿库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外聘专家,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并将《检查报告》报县安全监管局备查。县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和行政执法人员,对重点企业报送的《检查报告》进行抽查,实施闭环执法。(责任单位:安全监管局完成时限:全年)
对标学习先进,在健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责任单位:各部门、乡镇(处)完成时限: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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