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以预防、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及生命安全,保障公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特签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对于各类工伤事故,车间负责人必须执行“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即:发生事故未查出原因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进行严肃处理不放过,本人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措施不放过)。
2、新进员工 “三级安全教育”(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工伤职工的复工教育、改变工种和四新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率达100%。
3、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5、防护用品穿戴合格率100%,生产现场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为0。各岗位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各种违章指挥。
6、各种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在安全检验周期内使用率达100%。防尘、防毒设备设施运行完好率85%。
7、严格执行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当发生职工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等,事故单位必须按伤亡事故的报告程序逐级上报。
11、定期组织安全学习,学习安全规程,总结前一阶段安全工作,布置今后的安全工作。
12、安全员必须按规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不安全隐患,安全活动记录。
13、部门主管在每次布置工作的同时,要根据公司的工作情况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
1、公司每月考核一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指标完成情况,并纳入当月车间(部门)经济责任制予以考核。
2、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经验交流会,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及对预防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3、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公司对有以上行为的将根据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按照主要责任、重要责任、一般责任或领导责任等,予以应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 20XX 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1、员工必须执行“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2、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公司“三级”(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3、各岗位要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规程及各种安全制度,记录清晰、真实、整洁,并保持作业场地清洁。
7、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不安全隐患,安全活动记录。
8、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9、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及工、器具是否完好。
11、认真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线、因工作失职,造成生产事故,我自愿依法按章接受公司的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